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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幼儿师范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2-18  访问次数:145

  随着政府、家庭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加上现有的公办幼儿园难以满足需求,幼儿园呈现供不该求。据统计,近十年来,我国幼儿园数量年均增速约为6%,明显低于在园幼儿人数的增速(约为 7.1%)。尤其是2007年到2011年这5年,在园幼儿人数同比增速远远高于幼儿园数量的增速。由于国家对幼儿园的规模设有人数上限,每所幼儿园不克不及无限制扩大招生规模。因而,我们判断将来几年,为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幼儿园数量将会呈加速增长态势,这给民办幼儿园开展缔造了优良的时机。成都公办幼师学校为大家整理了学前教育专业学校的相关招生章程供大家作参考。

  成都幼儿师范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令、法规的规定,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施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治校的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停止,实在维护学校和广阔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成都幼儿师范学校各类普通本专科、五年制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五年制类专业招生。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查核、综合评价、择优登科。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承受学校纪检监察部分的全程监视,同时承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视。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成都幼儿师范学校,目前有两个校区。

  第五条 学校为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师范本科院校。

  第六条 学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为主。结业颁布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成都幼儿师范学校,证书品种为普通高等教育结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始建于1916年,200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元,2015年获批特岗教师在职研究生招生资格。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新闻与传布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艺术设想学院、电子商务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24个学院,2个公共教研部,67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办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310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4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有由校长、主管校长、纪委书记、相关本能机能部分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落实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严重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学校本专科、五年制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施行监视。

  第四章 招生方案及政策要求

  第十一条 2019年学校招生方案总规模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此中预留方案次要用于本科平行志愿同分数等遗留问题。招生方案公布有三种形式: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理部分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川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工作信息网、成都幼儿师范学校阳光招生微信平台等网络媒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三是由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等纸质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登科时,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身体安康情况应契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结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定见》及有关弥补规定。

  第五章 登科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登科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登科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专业方案数,按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登科后未完成方案,再从高分到低分登科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方案;关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登科,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登科;关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登科,同时不平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置;同分数考生,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四川省为外语听力)成就的按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不限单科成就。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登科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专业方案数,按各专业登科原则择优登科。

  1.播音、编导类专业登科规则:文化成就和专业成就双过线后,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就40%和专业成就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同分数考生,按专业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专业成就仍不异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四川省为外语听力)成就的按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不限单科成就。②戏剧影视文学、播送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就60%和专业成就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文化总分仍不异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四川省为外语听力)成就的按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不限单科成就。

  2.美术类专业登科规则:文化成就和专业成就双过线后,①美术学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文化总分仍不异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四川省为外语听力)成就的按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不限单科成就。②视觉传达设想、环境设想、动画专业按文化成就占50%和专业成就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文化总分仍不异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四川省为外语听力)成就的按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不限单科成就。③绘画专业按专业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文化总分仍不异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四川省为外语听力)成就的按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不限单科成就。

  3.音乐、舞蹈类专业登科规则:文化成就和专业成就双过线后,①音乐学专业按文化成就40%和专业成就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同分数考生,按专业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专业成就仍不异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四川省为外语听力)成就的按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不限单科成就。②音乐演出、舞蹈学专业根据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文化成就仍不异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四川省为外语听力)成就的按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不限单科成就。

  4.按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就公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专业:综合分=(文化成就/文化总分)×40+专业成就/专业总分×60

  戏剧影视文学、播送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成就/文化总分)×60+专业成就/专业总分×40

  视觉传达设想、环境设想、动画专业:综合分=(文化成就/文化总分)×50+专业成就/专业总分×50

  5.对登科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根据该省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登科原则

  文化成就和专业成就双过线后,①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办理专业根据考生志愿,根据文化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②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要求,由学校组织单独测验,文化成就最低登科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发动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就最低登科控制线下降低30分登科;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就最低登科控制线下降低50分登科;考生专业成就最低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文化成就和专业成就到达最低登科控制分数线根底上,按照考生的文化成就和体育专项成就3:7比例停止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测验成就/6)*30%+体育专项成就*70%),分项目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次择优登科。

  第十八条 五年制类专业登科原则

  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最低登科分数线为350分。面试合格后,按考生中招测验总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

  第十九条 高职单招专业登科原则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专科层次单独招生测验根据设岗县(市)培养方案定向登科的原则停止。详细步调如下:

  1、预登科。培养高校根据设岗县(市)培养方案,按照考生总成就(笔试成就+面试成就)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停止预登科,预登科学生应在预登科成果发布一周内与设岗县(市)、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许诺结业后到村落小学、教学点处置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很多于6年。如有考生放弃签订协议书,可依次递补,直至完成设岗县(市)培养方案。

  2、正式登科。培养院校按照预登科学生名单和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打点相关正式登科手续,发放登科通知书。

  3、入学报到。被登科的考生入学时凭登科通知书和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报到方可注册学籍。如若未定时报到,则视为放弃当年登科的免费师范定向生资格。

  第二十条 重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停止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契合登科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打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上级招生主管部分。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收费尺度

  重生收费项目分为学费、住宿费两类。住宿费为800-1100元/生·学年(由学校统一摆设);各专业学费尺度按四川省发改委批准的尺度执行,详细专业收费尺度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尺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成立有完好的学生帮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洛师勤学奖学金以及社会奖助学金等;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期为家庭困难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停止招生登科工作,对以我校名义停止不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查责任。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抵触,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纷歧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为学校普通本专科、五年制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详细招生简章。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备注: 我校各类专业详细学费尺度如下:

  文史类普通本科专业:3400元/生·学年

  理工类普通本科专业:(含体育类)3700元/生·学年

  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5700元/生·学年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5000元/生·学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本科专业:12000元/生·学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

  专科(普通类、五年制)文科:3300元/生·学年

  专科(普通类)理科:36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20000元/生·学年

  我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标的目的)本专科方案为四川省、成都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方案,学费、住宿费由四川省政府、成都会政府统筹摆设,学生不再交纳。

  预科升入学生根据升入专业科类交纳学费。

  幼儿教育的现状与开展规划目的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要缩短这个差距就需要大量高本质的幼儿教师,而这个差距就为学前教育专业人才提供了一个宏大的就业市场和人生舞台。从2005年的就业形势来看,学前教育人才奇缺,在将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学前教育专业将是就业的热门专业之一。在高入园率的重庆(2004年达74.5%)地域,幼儿艺体专业的结业生就业率达100%。总之,社会对具有本、专科学历的高本质幼儿教师需求旺盛,幼儿教育专业市场前景广阔。若您还想理解更过的信息,能够联络网站首页的德律风号码,会有教师与您详细的沟通的。